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不含職業年金和機關事業單位應當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
根據公告,機關事業單位應于每月25日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根據社會保險費政策規定代扣代繳,并在規定時限內向稅務機關繳納。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后,原則上維持原有繳費方式和銀行、社區、村組、學校等單位代收渠道不變。各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繳費服務,提升繳費人繳費體驗,逐步為繳費人提供“實體、網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跨年度征收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同時,繳費單位(個人)應當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此外,社會保險費政策制定、參保登記、待遇發放等業務咨詢和宣傳輔導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部門負責(12333熱線);社會保險費征收方式、繳費渠道等業務咨詢由稅務部門負責(12366熱線)。
值得注意的是,企業社保是否一同劃歸稅務部門征收,公告中并未提及。
專家分析
企業社保暫緩劃歸是為“穩預期”
根據記者初步梳理發現,山西、福建、山東、湖北等多省稅務機關網站已發布公告,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但是未提企業養老保險移交事宜。其中,青島明確青島市范圍內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暫不移交,2019年度暫按原渠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征收。
為何企業社保未與居民和機關事業單位兩項社保同時劃歸稅務部門征收?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范子英表示,企業社保未與居民和機關事業單位兩項社保同時劃歸稅務部門征收,主要是為了“穩預期”。此前多數民營企業以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一旦劃歸稅務部門征收,不少未繳費或未足額繳費的企業擔心社保費負擔上升。
范子英還表示,去年底今年初整個稅務部門工作量實在太大,包括最近的個稅改革,可能在銜接上會有人手不夠等問題,因此選擇將工作量較大的企業社保暫緩劃歸。